七年了,淡忘了很久。十七歲,又該是甚麼光景?我的十七歲,天色很暗,身邊的人的天空,都下雨了。你的十七歲,又會是怎樣?能想像到嗎?十一月一日,永遠都是天晴的日子,暗黑的天氣,永不進入我的內心世界。
昨晚萬聖節,籍口心情不好出去玩。其實,又有甚麼心情不好呢?不過只是一椿讓我無話可說的小事而已。
試想想,一個之前跟你還蠻談得來的人,有一陣子沒和你聊天,到有一天你跟他攀談說笑,內容大致上只是為他高興,突然對你說再說這些話下去以後都不要跟他說話之類。再問她甚麼事讓她心情那麼不爽,她簡單一句道歉,再叫我檢討之前對她的態度。自問對她我還當是個朋友交心,雖則以前有時是有揶揄她,是不是過了火位呢?其實真的覺得過了火位,何不立刻出聲?這樣的秋後算帳,說是讓人心情不爽,還不如說是讓人錯愕還來得貼切。
但也因此,讓我昨天有籍口出來玩,交了一些有趣,且觀點類似,看來會很談得來的朋友。算著算著,我還真應該多謝這位讓我錯愕的朋友。雖則現在真的要我跟她說甚麼,除了謝謝,也真無話可說。
看來發個短訊給她,跟她謝過,就不成了?被人拒絕,被人誤解,被人看成是異類的存在,原來也沒甚麼可怕。況且,如果異類也能在這世界存在,不就是說已被世界承認了麼?那就更應該好好活下去了。